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通过

作者:武永民 时间:2010-04-16 点击数: 责任编辑: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

审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新华网北京4月15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4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延东、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等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但教育的发展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新阶段新形势的更高要求。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提升国民素质、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深远意义。

会议指出,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纲要》制定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发展的成就和经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把握新时期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努力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发展水平和城乡差别大、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坚持突出改革创新,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在改革创新中促进教育发展。

会议指出,《纲要》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确定了到2020年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按照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明确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6大发展任务,同时还部署了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任务。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对教育改革进行了系统设计。对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高考改革、落实扩大办学自主权、教师队伍建设、政府投入责任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有力可行的措施。《纲要》既系统设计、谋划长远,又突出重点、部署近期任务;既注重在理念和思路上进行阐述,又提出一些扎扎实实的政策举措;既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又对全社会提出了要求,是一个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会议充分肯定制定《纲要》采取问计于民、开放式的有益经验。《纲要》制定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三个阶段,组织各地、有关部门、学校、社会团体等广泛参与,两次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动员人力之多、覆盖范围之广、社会参与度之高在我国制定规划的历史上是少见的,达到了广聚民意民智、凝聚共识的目的。

会议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决定了下一步工作。

路甬祥、陈奎元、徐匡迪和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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