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7月3日下午在学院206会议室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此次学习由院党委委员依次领学,重点聚焦第7章及第9至11章,旨在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会议由党委书记石皓召同志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参加。按照学习计划,本次轮到惠凯赟、赵艳娜、祁胜利三位同志领学。惠凯赟同志深入解读了第7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强调了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赵艳娜同志则围绕第9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阐述了群众纪律的核心内容和现实意义;祁胜利同志则结合案例分析,生动讲解了第10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11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让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纪律无小事,处处需警惕。
学习过程中,与会人员认真聆听,积极交流,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严守纪律底线,为学院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党委书记石皓召同志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学习党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必须常抓不懈、持续深化。他要求全体党委委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遵守,为全院师生树立良好榜样。同时,他鼓励大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学院各项工作中去。(图/王彬,文/王彬,审核/石皓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