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英语听力》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石皓召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我院决定在全校职员和辅导员中选聘一名代课教师,担任学期《英语听力》的教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代课人员资格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五年的职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具备英语专业相关知识,能够按照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交我院1-105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于3月26日上午11:00。

3、试讲内容:《现代大学英语》中的有关章节,15分钟左右。

试讲地点:1-206,试讲时间暂定为3月26日下午14:30。

4、聘期要求:职员(辅导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

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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