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专业,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聘45名【1.14-1.18】

作者: 时间:2021-01-12 点击数: 责任编辑:石皓召

为优化卫东区纪委监委(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人才队伍结构,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45名优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年龄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选聘范围:卫东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近两年(2018、2019)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符合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

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公开选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4日9:00至1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45名优秀人才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4日9:00至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45名优秀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定,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若低于此比例,经区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笔试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公开选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卫东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选聘人员须参加笔试、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合格并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近期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留意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低于此比例,经区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考生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45名优秀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考生提交材料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聘人员,经区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选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配。选聘人员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六、组织领导、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

0375-3995651(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375-3992783(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方案由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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